山东印发实施意见加强水土保持 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6.77%
本报8月21日讯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50平方公里以上……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根据该实施意见,山东将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现代化。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稳步降低,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率目标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6.77%。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有效控制,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全省水土保持率提升到90.67%。
在筑牢预防保护防线中,山东将统筹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空间管控单元,落实差别化、精准化保护治理措施。将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以河流源头区、水源保护区、泉域补给区、引黄灌区等为重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加强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两大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强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林草植被封育保护和自然修复,构建“一廊、两屏、三带、多区”预防保护新体系。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强化河湖岸线等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水网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
山东将依法严格实施监管。其中,严格落实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强化全过程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遥感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建立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信息共享制度以及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公布各级举报监督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行业日常监管,做到管行业、管建设、管生产必须管水土保持。
在推进治理提质增效中,山东将统筹水土流失系统治理,“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50平方公里以上。高标准实施沂蒙山泰山等区域重点工程、黄泛风沙区预防保护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集中治理工程。协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到2027年建成10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
山东依法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水土保持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示范县、示范乡镇、科技示范园和示范工程,建设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山东将把落实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激励奖惩制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
作者:林江丽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