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城乡居民“家门口”就业创业
本报8月22日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深入实施“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社区就业促进体系,增强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促进城乡居民“家门口”就业创业。
拓展“微就业”提升社区就业消纳力
发展社区商贸服务业,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引导知名餐饮企业布局社区餐饮,支持发展社区电商服务,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挖掘社区家政就业潜力。采取与企业、服务机构联合或直接引入企业入驻等方式,建设社区微工厂和社区“如康家园”,助力社区群众灵活就业。加大社区工作者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向重点群体倾斜,发挥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
支持“微创业”激发社区创业原动力
优化社区创业场景,丰富社区商业业态,合理布局发展便民服务网点,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直播经济,丰富和提升夜间文化、餐饮、商贸、休闲业态。打造社区微创空间,为小微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加大社区创业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社区创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面向社区居民创新开发“社区创业贷”等金融产品,拓展融资渠道。选树社区创业典范,讲好创业故事,形成崇尚创业、褒奖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创新“微组织”增强社区就业资源聚合力
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联合辖区企事业单位、商业楼宇、社会组织,打造就业共同体。支持邻近社区开展就业联建,共享就业资源。支持有条件的社区领办、创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效整合社区富余劳动力资源,提高就业组织化水平。
培训“微技能”提高社区居民职业转换力
建立社区培训清单,实现基本情况、技能水平、培训意愿、就业方向“四清”,推动技能需求和培训供给有效衔接。抓实小微特色培训,面向不同群体社区居民,实施分众式培训,大力实施“山东手造”“鲁菜师傅”“齐鲁建筑工匠”和新职业、新业态等领域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创新社区培训模式,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开办培训夜课、举办周末课堂等,便利居民就近错时参加培训。
优化“微服务”提升社区就业服务力
依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打造社区就业驿站,形成集失业登记、需求归集、岗位推送、能力提升、创业推介、职业指导、精准匹配、政策宣传、补贴申领于一体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人力资源信息调查和用工信息走访,建立社区用工数据库,打造“家门口”岗位集市,精准组织供需对接。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建立社区就业援助台账,“一对一”落实“12333”式服务,实现动态管理服务。
原标题:山东实施“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 促进城乡居民“家门口”就业创业
值班主任:田艳敏
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范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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