趵眼|拼经济拼发展!山东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释放什么信号?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多连发”的政策利好,释放出大力稳经济、强信心的明确信号。

  国家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积极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为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经营主体保就业、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省委、省政府也立足地方权限和实际需要,配套出台了多项地方减负措施,与国家政策形成“组合拳”,合力支持发展。

  8月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从今年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看,山东重点聚焦五个方面惠民利企,其中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就业创业、降本增效以及消费、投资和出口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哪些方面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又会带来哪些利好?

  精准施策重点聚焦五个方面惠民利企

  如何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实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精准有力实施各项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但由于其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更需要务实精准、持续有效的政策支持,这也是历次减税降费政策的支持重点。今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支持力度。比如,优化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等。从今年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看,山东重点聚焦五个方面惠民利企,其中就包括“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级层面上,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负,山东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实施至今年上半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我省今年也继续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国家层面上,重点优化完善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至100%,与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保持一致。省级层面上,则聚焦重点领域创新主体诉求,明确自今年8月15日至2024年底,山东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执行。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今年以来,围绕“支持创业就业”,国家重点延续、优化、完善了三项税费优惠政策。比如,延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优化完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等。为落实国家授权的这些政策,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均按照最高上浮标准执行,执行期限自今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今年以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家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比如,针对降低物流成本,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针对降低服务业成本,允许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分别按进项税额的5%、10%加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政策实施至2023年底。对此,山东聚焦“支持降本增效”,积极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今年以来,国家税费优惠政策也对消费、投资和出口做出相应安排。其中,围绕促消费,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支持力度,对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围绕促投资,对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继续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聚焦“支持消费、投资和出口”,山东也积极推出相应的落地举措,为全省经济增长添动力。

  注重实效更加突出精准性连续性制度性

  省财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袁培全分析,总体上看,今年以来延续、优化、完善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主要呈现出更加突出精准性、更加突出连续性、更加突出制度性等三个明显特点。

  这些政策聚焦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直击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难点,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保障就业民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这些政策都是前期实施效果较为明显、当前经济发展中有实际需求的政策,合理优化完善后延续实施,有效避免了政策断档和急转弯,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与往年相比,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还更加注重长期性和制度性,很多阶段性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一些政策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提升政策效能。

  山东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目标性”特征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副局长李亚兵介绍,税务部门采取多项务实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

  为此,在组织保障上,税务部门将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省、市、县三级局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题会议制度、工作简报制度和问题答复制度。在便利享受上,逐步实现了税费优惠事项办理流程的极简化和申报享受的智能化,其中,对一般优惠事项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防控风险上,一方面,做实做细事前提醒和事中监控;另一方面,着力防控“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受”等政策落实风险,建立起优惠政策落实风险指标体系,定期筛查疑点,加强核实整改,促进税费红利“准确兑现”。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还将在近期公布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安排。对于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山东有关部门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平稳落地、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提出,督促落实落细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直达快享,不得削弱政策力度;督促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力度,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确保税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

  红利释放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山东税费支持政策发力点多,落实到位,效果显著。其中,以“延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两税’政策”为例,该项政策是2020年结合疫情形势和经济恢复发展需求出台的减负措施,目前已连续实施三年半的时间,累计为全省经营主体减负近200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减负约28亿元。

  今年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6项政策是直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其中涉及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今年上半年,全省落实这些政策,累计减免税费超过300亿元,惠及300多万户纳税人缴费人。

  从涉税经营主体户数来看,山东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开具发票的涉税经营主体同比增长了12%;从发票开具金额来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开票金额同比分别增长了4%和5%,分别高于全省平均3和3.5个百分点;从纳税主体用工指数来看,全省扣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企业雇员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总体来说,小微市场主体呈现出了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的双提升。

  今年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一类是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今年,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对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从上半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看,山东有3万余户企业在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608亿元,提前三个月享受152亿元减税红利。其中,0.4万户企业受益加计扣除比例提升新政,新增减免企业所得税4.51亿元,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两类科创主体收益明显,有2.5万余户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546亿元,分别占总优惠户数和总优惠金额的83%和90%,充分彰显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随着税费红利的逐步兑现,税费优惠政策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的正向效应也在逐渐释放,其中,制造业企业表现尤为明显。从今年1-7月份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来看,31个制造业大类中,20个大类的销售收入同比实现增长,5个大类增幅超过10%。山东省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69%,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37%;同时,高端制造呈现加速推进状态,工业机器人制造同比增长36.5%,与工业母机相关的机床制造同比增长14%,锂离子电池和集成电路制造分别同比增长了175%和41%。

  一组组向好的数字,背后是政策的持续发力。随着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政策落地见效,税费优惠的红利正源源不断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为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注入澎湃动能。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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