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项重点任务!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7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8日
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充分挖掘内河航运资源,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促进互联互通和区域开放合作,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快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和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机遇,着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高互联互通能力、降低物流成本为导向,坚持立足实际、科学谋划,系统观念、开放共融,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智慧赋能、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能级,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延伸航运产业链条,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内河航运示范带,加快形成集约高效、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把京杭运河(黄河以南山东段)打造成鲁西南高效对接长三角地区的黄金水道,把小清河打造成联接省会、贯通鲁中、河海联运的陆海新通道,为全面提升沿河城市竞争力提供强劲动力,为推动“走在前、开新局”贡献水运力量。
到2025年,内河航运基础设施能级显著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形成京杭运河(黄河以南山东段)、小清河、新万福河“一纵两横、三干多支”航道主骨架,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超过500公里;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内河港口群;建成运力充足、节能环保的内河运输船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占比显著提高;航、港、产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超过1.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连年翻番、达到50万标准箱。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干支衔接、通江达海的高等级航道网。
1.提升干支航道能力。2023年6月底前完成小清河复航工程主体工程,年底前完成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二级坝-鲁苏界)改造工程、济宁至台儿庄(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复兴河航道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京杭运河柳长河段航道临时扩建前期工作。2024年年底前,完成京杭运河枣庄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郓城新河通航工程。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统筹推进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湖段“三改二”工程。(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水利厅)
2.有序推动船闸扩能。2023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微山三线船闸工程。加快推动台儿庄三线船闸前期工作。适时开展韩庄、万年闸三线船闸和长沟、邓楼、八里湾复线船闸研究工作,预留发展空间。(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水利厅)
(二)打造集约高效、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内河港口群。
3.推进码头泊位建设,提升港口供给能力。2023年年底前,完成泰安港东平港区彭集作业区公铁水联运物流园码头工程、菏泽港成武港区安济河作业区工程、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4#-10#泊位工程、济宁港主城港区经开作业区顺达码头改造工程,以及小清河济南港主城港区、章丘港区和淄博港高青港区、滨州港博兴港区等码头项目建设。2024年年底前,完成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1#-3#泊位工程、济宁港微山港区韩庄作业区韩庄码头1#-4#泊位工程、枣庄港薛城港区薛城作业区泊位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新增港口通过能力4300万吨。(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4.完善集疏运体系,强化港口枢纽功能。重点推动山东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济宁龙拱港铁路专用线、济宁顺达港铁路专用线、山东淄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济宁祥城北港务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泰安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枣庄薛城港长河港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济南主城港区铁路专用线、菏泽港巨野港区麒麟作业区疏港铁路、菏泽港成武港区安济河作业区疏港公路、安澜路(G237)济宁大道至南二环段改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建成疏港铁路专用线4条、疏港公路4条,港口集疏运能力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5.提升市域港口集约化运营发展水平,发挥港口聚合效应。加快各市港口规划修编,严格审批岸线资源,围绕服务地方产业布局,加快内河港口功能和布局优化。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加快培育龙头港,各市可通过培育壮大或引入骨干企业等方式,采取并购、重组、参股、混改等模式,推动区域内港口资源集约化运营、协同式发展。到2025年,各市实现集约化运营的港口比重不低于8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三)构建经济便捷、顺畅衔接的高品质运输体系。
6.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服务模式,强化一体衔接,创新“一箱到底”铁水联运模式,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加快小清河河海联运、河海直达运输方式论证实施,打造潍坊港西港区和东营港广利港区河海联运枢纽,推动小清河与沿海港口低成本、高效率对接,实现双向赋能、优势叠加。(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山东海事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7.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推动大宗货物“散改集”运输,丰富集装箱运输航线,着力提升济宁港、济南港分别作为京杭运河、小清河集装箱运输枢纽干线港功能地位。鼓励内河集装箱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京杭运河与长江流域、小清河与沿海港口有效衔接,打造一批集装箱铁水联运、水水联运线路品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8.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推进内河标准化船型推广应用和优化,加快专业化船型开发和生产。支持内河新能源船舶建造,推广LNG节能环保船舶,探索发展纯电力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9.加强港航污染防治。巩固南四湖流域港口船舶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污染物全流程、全链条电子联单管理,实现“船-港-城”全流程有效衔接,减少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持续完善内河船舶防污染全链条智慧监管机制,推进船舶排污治理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海事局)
10.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港作车船运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推进港作机械“油改电”“油改气”,改造和淘汰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提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作业机械比重。推进港口岸电、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强化岸电使用监管,提升船舶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打造1-2个“近零碳”港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山东海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1.加强绿色航道建设。在工程总体布置、环保施工工艺、疏浚土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方面,践行绿色航道建设理念,推广应用有利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型护岸建设。加快布局建设水上绿色服务区等,提供垃圾回收、油污处理、加油加气、应急保障、设备维修等综合服务。到2025年,建成京杭运河生态航道,打造1-2个“近零碳”船闸。(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山东海事局)
(五)突出智慧引领,打造内河智能航运体系。
12.加强智慧航道建设。完善内河电子航道图,推动航道智慧化运行管理,实现航道信息自动发布、船舶智能高效过闸。完善全省船闸统一管理系统,推进多级多线船闸统一联合调度管理,推动全流域调度一体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山东海事局)
13.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充分利用5G、北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实施大型港作机械自动化改造,建设码头智能调度、智能装卸等系统,推动内河港口作业设备自动化、数据信息可视化、生产管理智能化,推进济宁港梁山港区、主城港区龙拱港等自动化码头建设,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内河智慧港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4.推进智慧管理服务。鼓励企业整合港、航、货、物流等多方资源,打造集大宗商品交易、综合物流承运、港口生产作业于一体的港航智慧物流交易平台。搭建“综合监管、应急指挥、公众服务”等多种功能集于一体的港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内河港航管理效能和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查处智慧监管水平。(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六)推动港产融合,发展壮大港航经济和临港产业。
15.大力发展航运服务业。拓展高端航运服务业态,延伸拓展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船舶修造等配套业务,集聚航运要素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现代航运综合服务体系。以港口建设为依托,支持运河沿线各市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煤炭、粮食、建材等大宗商品交易。积极拓展港口物流功能,开展集采集销、联储共配、定制加工、精准配送、跨区域多式联运等港口物流服务业务,提供供应链集成服务,推动“装卸港”逐步向“物流港”“贸易港”转型。(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培育发展临港特色园区。依托港口优势,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钢材、粮食、船舶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重点建设济宁梁山港钢铁物流加工基地、港航装备产业园区,跃进港百万吨级粮食物流园区、百亿元级钢材加工贸易园区,邹城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泰安彭集港200万吨级煤炭储备基地等;加快枣庄、菏泽及小清河沿线港口临港园区开发。探索打造集海关监管、综合服务、出口加工、保税物流于一体的内河港口对外开放口岸,支持在内河港口设立海关监管场所、保税仓库等,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综合保税区。(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积极开发运河客运和旅游。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做好街接,推进重点规划项目建设。保护传承运河文化,以沿线古镇、文化遗产为节点,深入挖掘地域文化资源,聚焦儒家、水浒、运河等文化特色,打造运河文化体验廊道。开发精品旅游航线,发展游船、游艇经济,提升客运船舶和设施品质,打造微山湖等一批国内水上旅游品牌。建设“鲁风运河”风景道,以京杭大运河、微山湖、东平湖等为重点,强化堤顶道路与旅游码头连接,打造以台儿庄古城等为重要节点的旅游遗产廊道和红荷湿地等特色突出的旅游风景道。研究推进具备条件的其他内河开发水上旅游。(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高效能治理体系。
18.完善省市联动的建管养体制。按照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京杭运河主航道和船闸建管养各级支出责任。市县承担地区性重要航道、一般航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职责和相应支出责任,省级可结合财力给予不超过30%的建安费补助。对跨市的非主航道的养护,总体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由各市按比例承担养护支出责任。收费航道的养护,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小清河航道的建管养,按PPP项目合同约定执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19.坚持市场运作、政府补助,创新投融资渠道。主航道及船闸的建管养,实行闸航一体,落实船闸运营管理企业投融资责任;建设资金筹集,除统筹各级交通发展类资金外,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多种方式融资,市县承担的船闸土地征拆等费用可参股入股。地区性重要航道、一般航道的建管养由各市负责,鼓励采取“运营集约化、港航一体化”,政府奖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实施。鼓励省、市企业交叉参股,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20.建立健全水资源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建立水工程大幅度减流、大流量泄水等信息共享制度和航道补水协调机制,在坚持防洪、除涝优先原则,确保度汛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和航运用水需要,努力实现通航常态化。(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
21.加强水运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深化地方海事领域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地方海事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地方海事执法力量,完善内河通航水域巡航检查、船舶监管、船员管理和事故调查等领域的执法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持续加强内河港口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推进内河航运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强化精准靶向监管。建立健全内河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水上救援基地建设,提升水上应急装备专业化水平,提高内河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
22.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机制。鼓励港航资源跨区域流动,深化南向与长三角地区,北向与京津冀、东三省,西向与晋陕蒙及河南等省对接合作。通过定期举办高峰论坛、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精准对接重点制造产业和大型物流企业,加强沟通联系,深化合作互动。探索建立省际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力推进省际间重大事项协调,促进管理协同、贸易互通、物流通畅。(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内河航运有关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重点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落实本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推进落实。(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用好专项债券,加强项目遴选和储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内河水运项目申请专项债券,并充分发挥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放大作用。充分运用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制定实施内河集装箱船舶免费优先过闸、内河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奖补、疏港公路建设补助等支持政策。小清河复航初期,通过过闸费和航道通行费奖补、船舶建造和运营奖补、港口装卸费优惠等政策支持,加快培育航运市场。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建设任务,优化调整年度考核方式。各市要相应制定支持内河航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加快内河航运发展的合力。加大对内河航运用地、环评、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港航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提升整体竞争实力。(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各级政府和企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提高航运高端人才的比重。加大航运、贸易、高级船员等航运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沿线城市高等院校设立相关专业,不断提升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加强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合作交流,及时掌握行业前沿动态和关键技术,为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科学支撑。(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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