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2023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已经启动2023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省管社会组织可按照要求填写评估申报表,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9月17日前,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评估意见。10月20日前,评估委员会对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据悉,本次评估对象分为两类:截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的,则不予评估: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2022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评估共分为10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公益类、体育类等6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民办院校类、科技类、公共服务类等3类,基金会1类。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评估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
5A级:得分900分及以上;
4A级:得分800分-900分(不含);
3A级:得分700分-800分(不含);
2A级:得分600分-700分(不含);
1A级:得分500分-600分(不含)。
具体评估程序:
(一)发布评估通知,受理参评申报;
(二)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并公示;
(三)对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材料进行初审;
(四)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五)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
(六)公示评估等级(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发布评估等级公告;
(八)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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