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2条医保政策措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实现16市全覆盖

  本报9月7日讯(记者范俐鑫)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预计每年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近7亿元

  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介绍,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突出“实”和“新”,围绕支持中药产业等提出22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体现在五个方面。

  具体包括,积极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加强医保目录管理和集中带量采购,推动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中药产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中药需求。一是扩大中药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提高中成药可及性。三是加大中药集采力度。

  积极支持中医技术发展。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管理,推动中医技术传承创新发展,扩大优质中医服务供给。一是优化中医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政策。二是优化特色优势中医服务支持政策。三是优化社会办中医支持政策。

  积极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完善涵盖优势病种、住院、门诊、日间诊疗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激发医疗机构中医发展活力。一是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二是完善中医住院医保支付方式。三是优化中医门诊支付管理。四是推广中医日间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全省共590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累计为10.76万人次报销医保费用4.41亿元。随着日间中医医疗服务范围的扩大,将有更多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

  积极支持中医医养康养发展。围绕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实行“两纳入、一衔接”,推动发挥中医医养康养优势。一是在纳入医保定点上给予支持。二是在纳入医保支付上给予支持。三是在商业保险衔接上给予支持。

  进一步提高群众中医医保待遇水平。在继续执行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实行“三降低、一提高”新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一是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0%以内。二是将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到15%以内。三是将统筹区内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以上。四是有条件的市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5%。这些政策的实施,预计每年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近7亿元。

  479种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

  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介绍,近年来,省医保局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先后落实了国家8批药品、3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结果,并通过牵头省际联盟或独立组织的方式,开展了省级4批药品、3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479种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25类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过70%,累计节约医药费用已达485亿元。

  在巩固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工作基础上,山东将集采工作延伸到中药领域,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其中,完成了67种中成药专项集采,67种中成药平均降价44.31%、最高降价87.97%,2023年1月1日已落地实施。

  今年,我省牵头成立了15个省参加的采购联盟,开展全国首批21种中药饮片集采工作,100家企业中选,平均降价29.5%,最大降幅56.5%。这次集采按照“保质、提级、稳供”的思路,坚持质量优先,将种植(养殖)基地、追溯体系、道地药材、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质量评价指标纳入综合评审指标体系并赋予较高分值,探索通过集采推动中药饮片市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让患者花同样的钱甚至少花钱,能买到质量更好的中药饮片。9月8日,山东将落地执行中药饮片集采结果。

  加快全国首批中药配方颗粒集采。今年,还将中药配方颗粒集采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目前已组建成立了15个省参加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覆盖4279家医疗机构;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200个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组织医疗机构完成了需求量填报工作,采购文件已于9月6日发布,力争10月中旬产生中选结果。

  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实现16市全覆盖

  我省是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首批建设省份。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立祥介绍,我省持续加大政策机制创新力度,一系列文件从促进中医药机构发展、产业发展、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深化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协同推动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落地,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实现16市全覆盖。全省累计遴选中医优势病种99种,其中,济南、青岛等8市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数量达20种以上,威海市达到50种。截至目前,全省按病种治疗已累计开展3万余例,节约费用8500万元。目前,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实现16市全覆盖。对以针灸及部分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为主的99个病种,开展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合规费用按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待遇报销。

  省卫生健康委下一步将优化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推广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化中医优势病种遴选推广机制,继续遴选确定中医优势病种,由医保部门按规定及时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对同病同效的,参照西医病种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探索实行按疗效价值付费。优化中医日间病房中医病种遴选推广机制,按规定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服务管理并逐步扩大范围,到2024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中医日间病房服务。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每市至少建成1个智慧共享中药房。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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