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财评丨共筑民营经济向上向好的强大合力

  9月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作为近年来山东出台的规格最高的民营经济文件,《若干意见》体现了山东持之以恒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将有力引领全省民营经济开启新一轮大跨越大发展。

  山东是一片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总量的98%以上,进出口和纳税总额占比均超过7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80%,牢牢扛起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在“非公十条”“民营经济35条”等高含金量措施基础上,《若干意见》结合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政策予以优化调整,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引领和有力保障。

  做强民营经济,必须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对民营经济发展,是不是真正重视了?对国企民企,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一视同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没有真正做到……今年4月召开的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提出六个发人深省的问题——认识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若干意见》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先导工程,在第一部分开宗明义提出凝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共识,让“发展民营经济光荣”“服务民营企业有功”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把民营企业的“心上事”当做“上心事”,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干,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有效打通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的“最后一公里”,更充分地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潜力。

  民营企业发展,重在“安心”。公平的市场环境、广覆盖的信用体系、高效的政企沟通等,对民营经济“安心”发展而言缺一不可。除了在上述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若干意见》更将创优环境、健全制度作为治本之策,一方面从健全地方性法规、强化涉企政策落实、实施公平投资规则、规范执法检查等制度层面入手,努力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从建设守信践诺型政府、强化涉企案件监督等工作体系上统筹发力,切实让制度发挥足够威力。优环境与建制度有机融合,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有机结合,民营企业发展有了真正而长效的定心丸。

  民营经济的广阔发展离不开自身认清形势、提高境界、艰苦奋斗。《若干意见》把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市场开拓等作为重要方向,引导广大中小企业激发内生动力、做强核心竞争力。数字化赋能不仅是降调成本、提高效率的“利器”,更关系着民营企业能否善用、活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型研发手段和工具,《若干意见》为此专门制定一条工作举措,部署全面促进数字化赋能,并把中小企业作为重中之重。服务企业就是要千方百计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若干意见》做好这些重点方向的培土固根、浇水施肥,对广大民营企业来说就是真正帮到了点上、扶到了根上。

  1—7月山东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高于规上工业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2%,占进出口总值的73.9%,占比提升0.8个百分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民营经济一直是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如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地位作用正进一步凸显。以《若干意见》为奋进之笔,画好服务民营经济的“同心圆”,山东民营经济发展就一定能书写出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个新篇章。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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