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锡君、徐洪吉决定逮捕

  9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锡君、徐洪吉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锡君决定逮捕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锡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锡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洪吉决定逮捕

  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徐洪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7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张锡君、徐洪吉被查。8月1日,张锡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徐洪吉被开除党籍。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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