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出台青岛市首个区级“青岛·惠工家”管理办法

近日,城阳区总工会颁布了《城阳区总工会“青岛·惠工家”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依据青岛市总工会有关文件政策,立足城阳区工作实际,包含8个章节、21条细则,明确了“青岛·惠工家”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各方责任,在建设标准、人员配备、基本职责、工作制度、经费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注重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青岛·惠工家”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建设标准方面,规定了“青岛·惠工家”应配备100平米以上的公共服务空间,体现惠工家Logo和标识标牌,有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人员配备方面,规定成立管“家”会。基本职责方面,规定了惠工家宣传工会政策、引导建会入会、组织惠工活动等6项基本职责。工作制度方面,规定了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台帐制度、联系走访制度。经费保障方面,规定了各级工会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城阳区总工会对建设验收通过的惠工家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5000元,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每年给予活动经费补贴5000元;区总工会制定推出“青岛·惠工家”项目活动菜单,惠工家享受“点单”式服务。考核激励方面,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区总工会每年评选区级优秀“青岛·惠工家”,给予一万元经费补助,优秀“管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惠工家工作纳入街道总工会、区直单位工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还附带了活动统计表、工作台账、管“家”会成员等一系列制式表格,方便建立统一规范清晰的工作档案。

“青岛·惠工家”项目是工会服务向职工公寓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城阳区已建立了5处“青岛·惠工家”,2023年将再新建至少5处“青岛·惠工家”职工公寓,逐步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断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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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刘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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