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教 | 市南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涉嫌盗窃被不起诉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市南区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涉嫌盗窃被不起诉案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高某,作案时17周岁,高中肄业。2021年先后两次盗窃同学、同事财物。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总计四千余元。高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取得失主谅解。公安机关以高某涉嫌盗窃罪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高某开展了深入的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显示:高某因父母双亡,高中辍学以打工维生,犯罪前长期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鉴于高某尚未成年,检察机关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联合司法社工根据《民法典》监护的有关规定,多方考察为高某找到一名爱心志愿者作为监护人。在与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后,爱心志愿者正式成为了高某的监护人,全力弥补其成长过程中缺失的正面力量和家庭关爱。

履职情况

为了更好地引导高某回归正途,根据案件情节和个人情况,检察机关拟对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其开展考察帮教。为确保案件办理效果,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高某及其监护人、辩护人、侦查人员、帮教社工、关工委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对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各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的多元帮教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认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与监护人、社工共同组成考察帮教小组,为高某量身制定精准帮教措施。

典型意义

为帮助高某学得一技之长,更好回归社会,在充分征求高某意见后,检察官联合社工就高某复学问题多次与教育、人社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沟通,依法推动解决高某学籍已被注销的难题,为其找到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学业。该校为高某减免了全部学费,且每学期给予其经济补助。目前,高某已经走出家庭变故和犯罪的阴霾,向着光明的未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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