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至24周岁!博山发布重要通告

12月16日

博山发布征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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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平稳有序推进我区2023年征兵工作。现就征兵工作通告如下:

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高中(含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以大学生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

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的兵役登记工作在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征兵报名方式

“全国征兵网”已于2022年12月1日开通,年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都应登录http://www.gfbzb.gov.cn网上进行兵役登记,有应征意愿的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适龄公民以及博山籍在外地就读的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和《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现场审核确认应征报名情况。

应征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或到基层武装部报名。

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同时,义务兵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家庭优待金。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区征兵办公室咨询人:刘成明

办公电话:4110410 手机:13070681199

池上镇武装部咨询人:王 凯

办公电话:4880007 手机:18678125996

源泉镇武装部咨询人:房 强

办公电话:4810046 手机:18560995368

博山镇武装部咨询人:李 辉

办公电话:4578011 手机:13153351534

石马镇武装部咨询人:孙 哲

办公电话:4568135 手机:18678133946

八陡镇武装部咨询人:张晓亮

办公电话:4518212 手机:13305334397

白塔镇武装部咨询人:于 洋

办公电话:4682589 手机:18678215897

域城镇武装部咨询人:李金泽

办公电话:4657201 手机:15169347986

山头街道武装部咨询人:朱子辰

办公电话:4408766 手机:13583329799

城东街道武装部咨询人:秦 强

办公电话:4182606 手机:18264391982

城西街道武装部咨询人:王春雷

办公电话:4182690 手机:18553343678

博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大学生优惠政策

1.应征补助:对原户籍在外地市或我市在外地市上学的,回我区应征并被批准入伍的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省外1000元、省内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食宿、交通应征补助;对我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3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2.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补偿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3.优先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定向招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范围内,对退役回淄博且从我市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后次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按照50%的比例进行定向招聘。

5.学业便利: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行经历。④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加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升学优惠:①教育部每年安排一次数量专项计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②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7.士兵考学与提高政策:①士兵考学对象基本条件: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②大学毕业生士兵题干对象基本条件: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

2023年博山区廉洁征兵公告

2023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规范征兵工作秩序,畅通监督渠道,方便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和纠治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现将廉洁征兵“十不准”、廉洁征兵监督员和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廉洁征兵“十不准”

①不准截留挪用征集指标;②不准降低征集标准条件;③不准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④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⑤不准向应征青年收取费用;⑥不准私自定兵;⑦不准收受应征青年钱物和接受宴请;⑧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⑨不准在公开公示上打折扣搞变通;⑩不准私自退兵、随意退兵。

博山区廉洁征兵监督员

监督举报电话、信箱

山东省军区纪委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531-51627517、0531-51627161。

淄博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举报电话:18678222356。

博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533-4110410、1350643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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