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二人因发布疫情谣言、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政处罚
警讯一
2月3日23时许,胶州市120急救中心接到一男子电话称自己咳嗽、头疼,怀疑患上新型冠状肺炎,曾于1月25日与来自武汉的朋友一起喝过酒,次日将乘坐公交车到医院就诊,随即挂断电话。胶州市公安局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令后,迅速落地核查,于次日凌晨在胶州市铺集镇一村庄将当事人鹿某找到。
经认真检测后,鹿某并无感染症状,据鹿某(男,54岁)交待,自己在家闲着无聊,便拨打120急救电话,谎称自己咳嗽、头疼,且与来自武汉的朋友一起喝过酒。
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鹿某虚构事实,寻衅滋事,浪费医疗和警力资源,其行为已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鹿某行政拘留7天。
警讯二
2月2日,有网民通过微信传发“里岔镇后堂村今天上午爷俩发烧确认病例新冠状病,在中心医院隔离,在里岔的都在家千万不要出门,爷俩去过里岔超市超市已经封锁,后堂整个村封闭隔离”的谣言。对此,胶州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于2月4日将造谣者朱某(女,28岁)查获。
经审查,朱某2月2日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编造谣言发到亲属微信群里,后其亲属又将不实信息进行转发,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因朱某发布信息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尚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进行警告训诫。
编辑:郑修文
审核:赵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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