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莘县多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2023年元宵节即将来临,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元宵佳节,经莘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在我县实行部分区域交通管制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实行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管制时间:2023年2月4日【农历正月十四】、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每天17时30分至22时。

(二)管制区域:政府街以北、皇行路以西、振兴街以南、紫石路以东区域【不含政府街、皇行路、振兴街、紫石路】进行交通管制。

(三)注意事项: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三轮车进入以上区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听从现场交警指挥,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之规定,2023年元宵节期间莘县城市建成区【东至东升路、南至武阳街、西至阳平路、北至耕莘街】全域以及各镇【街道】驻地所在行政村继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孔明灯禁放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元宵节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孔明灯。

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发火灾并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元宵节期间,莘县多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来源于网络由小明云采集,如果触犯您的利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此文链接:https://687267.com/7304.html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打赏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