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证据指引,让“跑分”无处遁形!
李某作为“跑分”团伙之首,在3个月内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资金转移渠道(俗称“跑分”),金额高达6000万元。日前,经莘县检察院监督立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李某等人作出一审判决。
2022年7月,莘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控告申诉案件中发现李某涉嫌“跑分”,遂将线索反馈给该院驻莘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检察官借助信息共享一体化协作平台,通过帮信案证据审查指引,“填充式”办案五天内直接查清李某等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据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与电信网络犯罪紧密相连的帮助转移支付赃款等行为也成为严厉打击和惩处的对象。
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细化办案标准,莘县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研判,就帮信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罪名适用、主观明知认定、证据标准、证据采信、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把握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并结合帮信、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针对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的每个入罪门槛制作了表格式证据清单,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帮信类案件制作了“填充式”证据表格指引,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提供了框架式的证据审查指引。
下一步,莘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持续加强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帮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整治帮信犯罪的打击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原标题:《聊城莘县:证据指引,让“跑分”无处遁形!》
聊城莘县:证据指引,让“跑分”无处遁形!来源于网络由小明云采集,如果触犯您的利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此文链接:https://687267.com/7291.html
THE END
二维码
打赏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