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收购搜狗刚被罚50万又获批,网友懵了!其实是两起交易
7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披露了近期审结的20起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包括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搜狗公司股权案。
总局公布的2021年7月5日-7月12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
消息发布当天,腾讯控股的涨价上涨近4%,港股收于555.5港元,总市值5.33万亿港元。
据南都记者了解,2020年7月27日,搜狗发布公告称收到一份初步非约束性提案,腾讯将以每股9美元的价格收购搜狗剩余股份。如果交易完成,搜狗将成为腾讯的私人控股、间接全资子公司,并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两个月后,搜狗及其母公司搜狐发布公告,搜狗已就私有化交易达成最终协议,将成为腾讯控股间接全资子公司,预计这笔交易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完成。
这项交易在完成交割前,需要通过反垄断审查。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企业实施并购扩张时,满足一定条件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按照《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需进行申报的情形包括: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从两家的全球和中国境内营业额规模看,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如今这起交易通过反垄断审查,监管机构无条件批准腾讯收购搜狗股权。
南都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7月7日通报了22起互联网领域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一起涉及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
有网友提出疑问,上周腾讯才因收购搜狗未申报被罚款50万元,为何这周就无条件获批了?有观点认为,这是因为未申报行为被罚后,腾讯再就这笔交易提交了审查,所以才获得监管批准。
这样解释存在误区。事实上,两次反垄断审查决定分别涉及两次交易行为。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广普告诉南都记者,上周的案子是腾讯2013年收购搜狗部分股权而取得其共同控制权时未依法进行申报,所以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而被罚。而13日公布的是腾讯收购搜狗剩余股权的交易,对搜狗的控制权由共同控制变成了单独控制,获得了无条件批准。
“‘抢跑’被调查,本身已经历了反垄断审查,因此不会就同一个交易再申报了。”杜广普说。
据南都记者了解,2013年9月16日,腾讯与搜狐签订协议,收购搜狗36.5%股权,同时腾讯将其中文输入法与互联网通用搜索业务转移至搜狗。据悉交易前,搜狐持有搜狗全部股权,并单独控制搜狗。交易完成后,腾讯与存续股东搜狐分别持股36.5%和38.1%,共同控制搜狗。
行政处罚书披露,2013年9月16日,搜狗股权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向反垄断监管机构申报。同时监管机构还就这起交易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腾讯被罚50万。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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